为进一规范我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自用后和矿山开采利用后剩余砂石土利用管理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绥宁县自然资源局拟定了规范性文件《绥宁县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自用后和矿山开采利用后剩余砂石土利用管理办法》,根据《湖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信函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征求意见起始时间:2025年8月29日,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
联系人:黄平
电话:0739-7611890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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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自用后和矿山开采利用后剩余砂石土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绥宁县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自用后和矿山开采利用后剩余砂石土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解读)